今天的大事就是公民面試。這是我參加的考試中,最不令我緊張的。是有努力幾天,念了近100題的考古題,由老公口試,總有幾題我當下答錯或不完整,但是這和以前要考聯考、日本語能力試驗和托福等,完全不能比,我就是緊張不起來。到了前一天才把面試的單子拿出來看要準備帶什麼。
早上不到七點就被老公趕起來去梳洗(他這樣就可以多躺五分鐘!),九點多出發,到Denver的移民辦公室約十點,剛好比預約時間早30分鐘(單子上說不可以早到30分鐘以上)。一進門口就看到用各國語言寫的“停止“(Stop),除非被叫到不得踏進去。門口邊有兩個安檢人員和安檢機,女安檢員很嚴肅,她可能是要表現出權威及讓人覺得這是很嚴肅的事,說話簡潔有力,也不跟人哈拉。她打開我的包包拿出手機說“關掉“,拿出相機說“不准帶,放回車上!“,於是我叫老公帶貝貝把相機拿回車上。
好不容易等老公和貝貝也進來後,我們坐在等候室的最裡面,等了半個多小時。期間,貝貝想上廁所,匆匆帶她去,這廁所是我在美國遇過最不乾淨的廁所,我ㄧ直叫貝貝不要摸馬桶,她還是給我摸下去!
輪到我時,我問家人可不可以進去,移民官說不可以,老公和貝貝就繼續待在等候室,我自己進去辦公室。女移民官影印我的綠卡和駕照(堅持ㄧ定要駕照,不可以護照替代),就領我去她的辦公室。先要舉右手宣示不說謊,然後進行公民考試。
這移民官很親切,說話也清楚,她問了六題我都答對時,她說我已超過半數(全數是十題),通過了!接著問我申請書上的每一項是否正確,問到我的社安號碼,我傻眼,問可不可以寫下來,因為我對英文數字還是不行,她就說她念給我聽看對不對就好了。關於改名的事,我換上夫姓,保留原姓為中間名,她說這種改名不用上法院去改,她直接在此替我改就好了。然後,她以我持綠卡五年為由替我申請公民,說這樣比較方便辦理。(完全不知道為何會比較方便,但是移民官說的就算吧!)
整個過程十幾分鐘,她恭喜我通過面試,接下來就等批准,並會接到宣示時間的通知書。我問她知不知道宣示大約會是什麼時候,她說也許可趕上三月的那梯(一梯約六百人),但是確定四月那梯一定可以搭上。要走出移民局時,那個女安檢員用同樣嚴肅的口氣叫排隊的人讓路給我們過,“Make a hole, let them through!”此時我的情緒已輕鬆不少,還覺得她這樣說很好笑!
然後,我走出移民局,我應該是再也不用來此了!萬歲!!
p.s. 1. 面試準備項目中,有建議帶兩張照片,但不要求。本來我想既然不要求,幹嘛要建議,那就不要再去照,因為照相超貴的!但老公偏說以防萬ㄧ,還是照了帶著!結果,當初和申請書一起繳交的照片,是要用來貼在公民證書上,若是帶了新的照片可以選擇換用。我看了舊的照片,好像犯人喔,就換上新的照片。
p.s. 2. 以前都是在Kinko’s和郵局照相,兩張照片要價$13~$15,馬上可以取件。這次看到Walgreen也有此服務,只要$8,只是要等比較久,約十五分鐘才可取件。
p.s. 3. 我申請公民的流程:
2007年7月填表申請,寄出文件
8月印手紋
2008年1月通知面試時間
2月面試